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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空调卫生首立法 中央空调不清洗最高罚5万

  胶东在线网4月7日讯(记者 贾楚航 实习记者 马晨阳 通讯员 王善浩)记者今日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维护清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卫生监督机构可以依据五月一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最高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如果暴发或流行传染病,可能通过中央空调造成传播的,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公共场所将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同时,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据卫生监督人员介绍,如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长时间运行而又不进行清洗消毒的话,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集中空调风管内的积尘吸入人体,不仅会引起肺组织细胞损伤,还能作为生物病原体和化学毒素的载体,在空气中传播,导致人群感染患上军团菌病、过敏症、哮喘、过敏性肺炎综合征等疾病。

  此次对集中空调的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负责人将作为集中空调维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为确保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卫生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一定时间后再次使用的,应当对冷却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系统运行期间,应当对开放式冷却塔的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未按照办法规定对系统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清洗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对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造成设备设施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且拒不改正的,则可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