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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3项卫生行业标准的发布通告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以上标准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我部2006年印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卫生部

2012年9月19日